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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迷了路。已经两日没有换过衣服,好好吃上一餐饭了,让他的心情尤为的不好。此时若是让他重新选择一次,他觉得不会选择躲避,而是直接给那女人一剑!
当他没有见过女人吗?硬是往他身上靠,真是惹人生厌。若不是当是他正好吃过一只烤雁,怕是早就一剑结果了她。唉,早知当初啊!
前文已经说过,颜越泽是一个眷恋美食的人。现下他腹中饥饿,只想赶快走出这片林子,而他那声声抱怨,自然是对这山林,那那位倩惜仙子的了。
咕……咕……
一连串的腹鸣声,在山林中响亮的很,怕是都能惊得飞枝头的鸟儿了。
颜越泽摸着自己的肚子,脸上的表情有些委屈。他虽然喜欢吃东西,却并不会烹制任何食物,昨日也只吃了一只被烤的焦糊的野鸡,味道不大好,而且没有放盐,只觉得那鸡肉的味道酸的很。
他自出生到现在,什么时候都是顺顺当当的,哪里经历过这等事,受过这种饥饿。
沿路上,倒是风景如画,只是现在的颜越泽可无心欣赏。袖子里还有一支火折子,若不然他寻些野味烤来吃?
想到昨日吃到的那只味道古怪的烤鸡,他不由蹙眉。他生的这般年纪,何曾吃过那样难吃的食物。
罢了,继续走走看,说不定一会儿就能出去了呢!
只是,颜越泽没有想到,他这一走便直到第二天夜幕降临时,他才终于走出了密林。
此刻,他站在山上,远处有零零星星的灯光,可以看得出是一个小镇。有镇子,便代表有人烟,有人烟便代表他可以有吃饭的地方了。
想到接下来终于能吃到香喷喷热乎乎的饭菜,颜越泽不禁吞了吞口水,加快了脚步,甚至不惜运起轻功朝山下跑去。
夜色渐深,大部分人家都已经熄灯安睡了。而在小院里,却还仍旧燃着烛火。
厨房里,两只锅台,一面烧着热水,一面则煮着热汤。
元小珍看了看热汤,熄了火,盖上了锅盖。这里面是一锅热气腾腾的蔬菜浇头,正是为了明日的素面做准备,像这样的一锅,往往一日便卖光了。她想,大约是这里的人并不大懂得调味,才是她的做的面条显得如此美味的主要原因。尤其她在桌子上放的那些供人免